
那天我去了一间电脑店,去修理我的那架“毒电脑”,
一进到店里面就听到在播着的歌曲,音响非常的好听,
我的人就给这种声音给吸引去了,于是我就忍不住手去玩它
(幸好他不是人,不然他就会叫非礼了)
我去开他电脑里里面的歌来听越听就越爽,(心里在想)
很想拥有它把它带回去,这套DIVOOM(XFORCE)喇叭,
价钱是rm150.
前天我终于出手了,把它带回家去了,
这个喇叭最重要的是他的那个SUBWOOFER,
如果你听MJ的歌曲(billie jean,you are not alone)
那个声音出来,你都会醉。。。这就叫“享受”吧。
网友们这样算是败家吗?哈哈!
用自己的钱买自己喜欢的东西不算吧?
P/S 今天(10日8月)是网友怀怀的朋友(小白的生日)在此祝她:生日快乐,青春美丽,(小小的蛋糕希望你会喜欢)